法律分析:用票单位和个人开***后,如果发生销货退回需开红字***的,必须收回原***并注明作废字样或者取得对方的有效凭证。开具***时发生错误、误填等情况需要重开***的,可以在原***上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同时,如果专用***开具后因购货方不索取而成为废票的,也应该按填写有误办理。
法律分析:开票方在开具专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符合作废条件,是指同时具有以下情形:(1)收到退回的***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2)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当月作废:在税控系统中找到错误***,双击后点击作废按钮。(2)跨月作废:在税控系统中输入***代码,开具红字***,并在账务处理时将收入红冲掉。普通***作废:收回所有联次,在***上注明作废字样,并在***用完或到期后到税所核销。
当月***作废,隔月的***才可冲红。如果是当月开的***,最好是在当月作废,如果是已经跨月的***只能冲红,成品油的***是个例外,只能冲红。在下个月开的话和平时开票的程序是一样的,不用打证明之类。隔月只能办红字***,开负数***。
在处理***业务中,***作废仅限于当月作废,跨月是无法作废的。这是每一位操作者都需要知道并且牢记在心的准则,其中电子***和报送成功的成品油专票当月不能直接作废,只能红冲。那么可以作废的专票要怎么处理呢?一起来看一下。
1、法律分析:开票方在开具专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符合作废条件,是指同时具有以下情形:(1)收到退回的***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2)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2、可以作废。常见的***作废情况主要有以下三种:用票单位和个人开***后,如果发生销货退回需开红字***的,必须收回原***并注明“作废”字样或者取得对方的有效凭证。开具***时发生错误、误填等情况需要重开***的,可以在原***上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
3、成品油***开具后不可以作废处理了。根据《税务总局关于成品油消费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的规定:所有成品油***均须通过增值税***管理新系统中成品油***开具模块开具;开具成品油***时,应遵守以下规则:开具成品油专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以及销售折让等情形的,应按规定开具红字成品油专用***。
4、成品油***即使当月开具没有跨月也不能作废,只能开具红字***。
5、成品油专用***开具后不能作废,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时,应按规定开具红字成品油专用***。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作废:由税务机关为纳税人作废已代开的***,需要提供已开具***各联次和作废原因的书面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6、如果是当月开的***,最好是在当月作废,如果是已经跨月的***只能冲红,成品油的***是个例外,只能冲红。在下个月开的话和平时开票的程序是一样的,不用打证明之类。隔月只能办红字***,开负数***。当月开出的***,如果发现错误,直接在开票系统里面作废就可以了。
1、这个不能作废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成品油消费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号)规定,所有成品油***均须通过增值税***管理新系统中成品油***开具模块开具。
2、在处理***业务中,***作废仅限于当月作废,跨月是无法作废的。这是每一位操作者都需要知道并且牢记在心的准则,其中电子***和报送成功的成品油专票当月不能直接作废,只能红冲。那么可以作废的专票要怎么处理呢?一起来看一下。
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要求,成品油专票严格管理,不允许人工作废的。
关于成品油***作废分录,以及成品油专用***作废的相关信息分享结束,感谢你的耐心阅读,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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