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大家分享成品油抽查和检定依据,以及成品油检验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1、成品油零售损耗是指零售商店、加油站在小批量付油过程和保管过程中发生的油品损失。 成品油零售损耗的分环节控制 把好油库付给加油站油品数量关“进”——油库付给加油站油品数量的多少是加油站油品损溢控制与管理的第一个关键环节。要使油品数量验收工作既能顺利进行又能客观公正,应重点做好以下四项工作。
2、从广义上来看,成品油损耗是指在运输、储存以及零售等各个环节中发生的成品油的损失耗散,是成本油消耗的总额,既包括油品理化性质造成的损失量,又包括了油品人的主观行为造成的损失量。从数量角度来看,一般油料的期末库存量和期初库存量的差额既为广义上的成品油损耗量。
3、油品的正常损耗主要由蒸发损耗和残漏损耗构成。蒸发损耗是由于石油产品在气密性良好的容器内进行作业时,因表面气化导致的数量减少,这是主要的损耗原因。残漏损耗则涉及保管、运输和销售过程中容器内部的黏附和微量渗漏。正常损耗按工作环节分为保管、运输和零售三个部分。
4、是指油品从入库到出库整个保管过程中发生的损耗。包括储存、输转、灌桶、装、卸等5项损耗。1)储存损耗:是指单个油罐在不进行收发作业时,因油罐“小呼吸”而发生的油品损失。储存油罐白天受热,罐内温度升高,油料蒸发速度加快,油蒸气压力也随之增高,当气体压力增加到油罐呼吸阀极限时就要放出气体。
5、成品油的非正常损耗主要来源于人为操作失误和不法行为。首先,事故损耗是由于员工疏忽大意或操作不当引发的。在油品的存储和运输过程中,如跑油、冒油或混油事故,往往是由于责任心不强和违规操作导致的,这部分损耗并非正常运营的一部分。其次,盗油损耗是不可忽视的一部分。
6、上述两个合同有损耗界定就好办,一切按合同规定处理就是了。如何上述两个合同里没有损耗的界定,还有国家对于运输损耗量的法定依据,楼主可以在网上查找GB/T 11085-89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散装液态石油产品损耗》,该标准对油品的运输损耗有明确的规定,可以据此与甲方和承运方***。
.申请条件的依据:符合许可项目依据规定的各项要求。3.申请方式:申办人提出书面申请,申请材料由当事人或委托代理人直接送达。4.申请材料和申请书示范文本(可上网查询并下载审批表):(1)填写《北京市成品油零售企业经营资格审批表》;(2)企业的申请文件。
成品油归类申请方法如下:。首先,要明确说明此次申请的目的,简要介绍申请的成品油和其用途以及当前的税则分类情况。其次,成品油的详细性质,包括成分、结构、性质、生产方式、用途等方面的信息。对于特殊的或难以识别的成分,要提供详细的化学分析结果或核酸分析。
有影响。越权组织复检,“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检验结论书面告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组织监督抽查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异议处理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G分局不是本次监督抽查的组织部门,无权组织本次复检。
第十五条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在办公场所公示成品油经营许可申请的条件、程序、期限以及需提交的材料目录和申请书规范文本。1第十六条接受申请的商务主管部门认为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所需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在长春市办理“成品油零售企业经营资格审批(初审)”需携带如下材料进行申请: 一般情况需提供:《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申请表》(电子版:原件5 份;复印件0 份;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或申请人印章,申请材料需携带原件,审核原件与复印件是否一致,提交纸质版材料5份,电子版材料1份(须扫描原件)。
为了加强加油站计量监督管理,确保加油站计量行为规范,维护国家成品油零售税收征管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和国务院赋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职责,制定本管理办法。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加油站经营中的计量器具、成品油销售计量及相关计量活动的监督管理。
法律依据:《加油站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五条 加油站经营者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遵守计量法律、法规和规章,制订加油站计量管理及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制度,对使用的计量器具进行维护和管理,接受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计量监督。(二)配备专(兼)职计量人员,负责加油站的计量管理工作。
《加油站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 第35号)于2002年12月19日通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该办法自2003年2月1日起开始执行。该管理办法旨在加强加油站计量管理,确保油品计量准确。
关于成品油抽查和检定依据,以及成品油检验的相关信息分享结束,感谢你的耐心阅读,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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