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成品油流通管理,规范成品油经营行为,维护成品油市场秩序,保护成品油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成品油批发、仓储、零售经营活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江苏省成品油流通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江苏省内成品油的生产、销售、储存和运输等各个环节,加强对成品油的监管和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用油安全。该办法严格规范了成品油交易过程中的价格和数量,加强了对成品油储存和运输的监管,提高了成品油的质量和安全可靠性。
江苏省石油流通行业协会,简称“石油流通协会”,是一个由全省石油生产、销售、运输、仓储企业及相关单位自愿加入的非营利性行业组织。其业务活动在江苏省经济贸易委员会(主管单位)和江苏省民政厅(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指导下进行监督和管理。
成品油经营许可证由经贸委核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核发。
成品油私人倒卖不合法。根据国家的有关法规和文件,成品油特指汽油、柴油、煤油。它关系到国计民生甚至国家安全,是国家的战略储备物资,是一种限制流通物。成品油的生产、销售、仓储、运输需要办理许可,领取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并经工商登记方可经营。
1、为严格管理成品油市场,规范经营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本办法依据国务院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和相关法律制定。境内所有成品油批发、零售、仓储经营活动必须遵循相关法规,包括汽油、柴油等特定替代燃料的管理。国家实行成品油经营许可制度,商务部负责法规制定和全国范围内的监督。
2、商务部颁布的《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旨在加强成品油市场管理,规范经营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保护经营者与消费者权益。此办法依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
3、法律分析:《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已经废止。商务部于2020年6月18日商务部第28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的《商务部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中已明确规定废止《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法律依据:《商务部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 第一条 废止《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
4、法律依据:《成品油市场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 申请从事成品油批发经营的企业,应当向所在地省级人民***商务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省级人民***商务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将初步审查意见及申请材料上报商务部,由商务部决定是否给予成品油批发经营许可。
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批准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关于改革原油、成品油流通体制意见的通知》(国发[1994]21号)和《国务院批转国家计委关于调整原油、天然气、成品油价格请示的通知》(国发[1994]26号)精神,为做好铁路系统用油的供应、运输、管理等工作,特制定本细则。
第十一条 各级统计部门要加强对全社会成品油生产、销售、库存、消费的统计,按月、季、年,及时、准确地提供有关统计数据,为搞好成品油总量平衡和资源合理配置提供依据。
1、流动加油车合法,需要办理的手续如下:必须获得国家规定的多项经营许可证;获得相关质检部门的许可;流动加油车的停放和管理都有严格要求;流动加油车在马路上行驶过程中要注意避让其他车辆;车辆的驾驶实行专人负责制;流动加油车存放需设置专门的车棚,并做好相应的标示。
2、移动加油车合法。但是对于流动加油车的管理是非常严的,必须要获得国家所规定的多项经营许可证,还要获得相关质检部门的许可,流动加油车的停放和管理也都是有着严格要求的。
3、国家允许流动加油车,具体内容如下:流动加油车是合法的,它是油罐车的一种,在运油车的基础上加装加油机、自动卷盘、加油枪、泵等主要部件,主要用作石油的衍生品(汽油、柴油、原油、润滑油及煤焦油等油品)的运输和储藏。
4、首先必须是合法手续齐全且要求全车上门的车辆,并在车管所提供一系列合格证明。同时司机还要去车管所办理《危货运输从业资格证》,基本合法。
5、流动加油车在中国是不合法的。国家法律法规明确规定,未经批准的流动加油车禁止在道路上运营。 流动加油车的非法性主要源于其可能存在的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由于缺乏必要的监管,流动加油车的油品质量可能无法得到保证。
6、流动加油车是指具备加油功能的可移动车辆,其本质是油罐车的一种变体,并不涉及合法性的问题。 对于从事流动加油服务的车辆,必须依法办理相关的经营许可手续,只有在获得相关部门的正式许可后,其运营才是合法的。
1、装卸搬运协议书(1)甲方(托运方):[托运方名称]乙方(承运方):[承运方名称]为明确权利义务,强化成品油运输安全,甲乙双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2、销往省外的成品油,需要由持有批发经营许可证的流通企业,凭供货合同办理成品油运输通行证。 公路运输经陕西过境的原油、成品油,由生产企业或流通企业凭国家原油、成品油资源配置***及供货合同办理过境运输手续。
3、加油车需要的程序是:1。《成品油批发(零售)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有了这些证件,你还需要有车和司机的资质证明,成品油经销合同协议,购油发货证明。
1、销往省外的成品油,需要由持有批发经营许可证的流通企业,凭供货合同办理成品油运输通行证。 公路运输经陕西过境的原油、成品油,由生产企业或流通企业凭国家原油、成品油资源配置***及供货合同办理过境运输手续。
2、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批准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关于改革原油、成品油流通体制意见的通知》(国发[1994]21号)和《国务院批转国家计委关于调整原油、天然气、成品油价格请示的通知》(国发[1994]26号)精神,为做好铁路系统用油的供应、运输、管理等工作,特制定本细则。
3、第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公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市场监督管理、税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成品油流通管理工作。第七条 成品***业协会应当建立健全行业经营自律规范、自律公约和职业道德准则,规范会员行为,发挥在权益保护、***处理、行业自律等方面的作用。
4、《江苏省成品油流通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江苏省内成品油的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等各个环节,加强对成品油的监管和管理。该办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对成品油供应的管理。
5、对运输企业、车站等以自用油的名义,在单位内部设立储油罐、加油机应怎么监管,地方这样的模式较多,因成品油经营资格的准入须符合规划有距离要求,如不监管会给成品油零售市场秩序造成混乱。
关于成品油运输管理规范和成品油公路运输安全管理规定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成品油公路运输安全管理规定、成品油运输管理规范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搜索。
上一篇
广东成品油市场整治项目中标单位
下一篇
车用汽油的油号分类表图片及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