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了加强散装汽油购销安全管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本省范围内,加油站点销售散装汽油的安全管理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散装汽油,是指在加油站点使用加油机加注到机动车油箱以外容器的汽油。
法律分析:单位或者个人购买散装汽油实行实名登记制度。单位购买散装汽油应当提供单位介绍信,并出具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单位介绍信应当注明经办人姓名、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和购买用途、数量等内容,仅限单次购买使用。加油站点应当妥善保存单位介绍信,期限不少于1年。
对违反规定销售散装汽油的加油站,将被列入重大隐患单位整治,限期整改。若逾期不整改,将按照有关规定责令其停业整顿;对于因违规销售散装汽油被不法人员利用,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将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一是实名身份比对。加油员应对客户提供的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其头像进行比对,确认人证一致之后方能加油。二是实情登记。加油员应逐项填写《加油站散装汽油销售登记表》上所列项目,购买时间应精确到“时”,并由购买人签名确认。三是实时上报。
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购买数量及用途等信息,并将《散装汽油购买证明》留存备查。安全监管:加油站应确定一台加油机和专门加油员为散装汽油购买者提供服务,并用***监控设备监控全过程,以确保安全。销售备案:加油站负责人需定期将散装汽油销售情况和相关台账报所在县级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1、非法加油加气站点取缔工作由省级经贸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共同负责。 安全加油是每个人的责任。根据《加油站监督管理办法》,违反规定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的加油站将被责令停止使用,并可能面临最高1000元的罚款。
2、非法加油加气站点由省级经贸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取缔。安全加油,***有责。根据《加油站监督管理办法》(五)违反本办法第五条第(七)项规定,使用未经检定、超过检定周期或者经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的,责令其停止使用,可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3、《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 第十三条从事无照经营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对无照经营的处罚没有明确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1、农村及偏远地区修建加油站不能仅依赖国道沿线。 根据规定,新规划的加油站应避免位于国道、省道附近,并与国道的最近行车距离不低于200米。 加油站建设应遵循成品油市场综合治理原则,结合清除非法加油站的工作要求。 农村及偏远地区加油站规划应优先考虑合法但证照不全的加油站改造升级。
2、不能。新规划布局加油站不得位于国道、省道上,临近的距国省道最近行车距离不低于200米。按照成品油市场综合治理“打建结合、疏堵结合”的原则和彻底清除本辖区内黑加油站点的工作要求,新增农村及偏远地区加油站规划应优先解决单品点升级和证照不齐站(含原经贸委发证)的规范改造。
3、国道旁边确实有加油站的存在。各地***对加油站的设置有着明确的规定,以确保其合理布局和便捷服务。在设区市所辖县(市、区)的中心城区,加油站之间的设置间距要求不少于1公里,这有助于满足不同区域的加油需求。对于国道和省道,加油站的设置间距有着不同的要求。
4、国道加油站之间距离应当不超过50公里,同时加油站的设置应当符合相关规划和建设要求。根据《公路路线与设施管理条例》的规定,国道加油站之间距离应当不超过50公里。这是为了保障车辆在行驶过程中有足够的加油站可供选择,避免因加油站过于稀少而造成交通堵塞或车辆无法继续行驶的情况。
5、农村加油站距离两公里以内可以到商务局告对方。根据查询相关资料得知,商务局明确规定农村加油站网点设置间距不少于两公里。除此之外,农村加油站必须距国道、省道车行距离两公里以上,每个乡镇加油站网点数量设置不受限制。
6、在城区范围内,加油站的服务半径要求不低于0.9公里,这意味着从任意一个地点到最近的加油站的车行距离至少为8公里。这一规定确保了城区居民在出行时能够方便地找到加油站,同时也保障了道路的安全畅通。对于国道和省道来说,每百公里的加油站数量限制在6对以内,即12座。
1、现决定:废止《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6年第23号,经商务部令2015年第2号、商务部令2019年第1号修订)。废止《原油市场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6年第24号,经商务部令2015年第2号修订)。
2、法律分析:《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已经废止。商务部于2020年6月18日商务部第28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的《商务部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中已明确规定废止《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法律依据:《商务部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 第一条 废止《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
3、正面商务部日前决定废止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以及原油市场管理办法。至此,已经实施了13年的原油、成品油经营许可制度正式退出历史舞台,凭牌照入场的时代宣告结束。详情分析:成品油是指汽油、煤油、柴油及其他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具有相同用途的乙醇汽油和生物柴油等替代燃料。
此前,国内成品油消费税历经多次改革,但被业内呼吁多次的从生产环节后移至消费环节却始终未能实现。
年12月1日,我国取消了酒精、汽车轮胎以及气缸容量在250毫升以下的小排量摩托车消费税的征收。此次税改发生在2004年之后。消费税是对消费品流转额征税的各种税收的统称,属于流转税的范畴。它是在对货物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部分消费品额外征收的一种税种。
财忠税务中的养路费确实已经费改税了。具体来说:费改税的实施时间:自2009年1月1日起,养路费在全国范围内被取消,并以税改费的形式并入成品油消费税中。税费变化:虽然养路费被取消,但国家提高了成品油消费税,如汽油消费税从每升两毛钱增加至每升一块钱,增长5倍。
有专家建议,将消费税由生产环节改为零售环节征收,可以将消费税作为地方税种,弥补“营改增”造成地方收入的减少。 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将消费税变成地方税种,是补偿地方税收的一种较好的安排。 从历史考察,营业税和消费税本来都是来自西方的税制。
消费税是价内税(计税依据中含消费税税额),增值税是价外税(计税依据中不含增值税税额);两者都是流转税。消费税的绝大多数应税消费品只在货物出厂销售(或委托加工、进)环节一次性征收,以后的批发零售环节不再征收。增值税是在货物生产、流通各环节道道征收。
我国未来合理的成品油价格机制,应当是在可控与渐进的原则下由市场机制产生。当前重要的工作是,在相对合理的税改方案中,相对合理地平衡各经济部门、消费群体、地区间的利益关系。第三,我们是不是一定要消除所谓负面影响后再为之?任何改革都有负面影响,燃油税改革也不例外。
1、在中国,处理垃圾渗滤液的技术和公司正逐渐受到重视。维尔利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维尔利)作为一家专注于固废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的高新技术企业,其在垃圾渗滤液处理领域有着丰富经验。北京天地人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则是一家以水污染治理为主业的高新技术企业,同样在垃圾渗滤液处理方面有着卓越表现。
2、以下是几个在处理垃圾渗滤液方面表现良好的厂家: 江苏维尔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包括生化处理、MBR(膜生物反应器)、纳滤和反渗透在内的综合处理解决方案。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用两级深度处理技术,结合浸没式燃烧方法。
3、山西达泽垃圾渗滤液全量净化设备的效果好在以下几个方面:技术先进,工艺完善:达泽环保自主研发全量化处理工艺,摒弃了传统膜法处理,从而降低了额外成本。通过高效物化与强化生化处理,确保系统能够稳定运行,实现出水达标。定制化解决方案:根据不同场景下的水质特性,制定相应技术方案。
4、江苏维尔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起源于维尔利环境工程(常州)有限公司,自2003年2月成立以来,专注于垃圾渗滤液处理领域的研发。作为国内首家***用“MBR+纳滤”工艺的公司,维尔利在处理标准上处于领先地位,已成功完成了1000吨/日以上的渗滤液处理项目,位居国内第一。
5、北京洁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是一家专注于垃圾渗滤液技术研究与工程的高科技环保企业。以下是该公司的详细介绍:位置与定位:公司位于中关村高科技园区,专注于垃圾渗滤液技术研究与工程,致力于提供高品质的一体化服务。
关于成品***业治理规范,以及成品油企业管理办法的相关信息分享结束,感谢你的耐心阅读,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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