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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2021

接下来为大家讲解成品油市场化政策,以及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2021涉及的相关信息,愿对你有所帮助。

简述信息一览:

新版《成品油流通管理办法》较之前有哪些变化?

1、相较于2017年的《原油成品油流通管理办法》,新办法的主要变化包括:批发和仓储企业必须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根据应急管理部的规定,汽油和柴油均被列为危险化学品,企业需在30日内通过全国石油市场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备案。

2、法律分析:在商务部***公布即将废止《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的消息后,笔者曾多次撰文认为在国家没有出台对无证经营成品油实施处罚的法律、行政法规之前,为避免出现监管真空,《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不宜废止。但最终,商务部还是于7月3日在***公布了2020年第1号令,废止了这部规章。

 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2021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3、展望未来,成品油市场需求仍有较大增长空间。中国经济的持续平稳发展、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的推进,都预示着石化产品内需市场具有广阔前景。随着成品油定价机制的完善和供需平衡的实现,成品油市场的运行将趋于稳定和成熟。

4、通知指出,修订后的规定旨在规范福建省内的成品油流通市场,确保市场健康有序运行。各市、县、区的成品油流通行政主管部门被要求严格遵循新的管理规定,以保障成品油市场的稳定和消费者权益。

成品油市场放开时间

年12月1日。2006年12月1日起,中国成品油批发市场全面放开,外资公司可在中国建造油库、码头和销售网络,销售自己生产的成品油。成品油按照《成品油办法》(商务部令2006年第23号)第四条称成品油是指汽油、煤油、柴油及其他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具有相同用途的乙醇汽油和生物柴油等替代燃料。

 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2021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年12月11日中国已完全开放国内成品油批发市场,外资公司可在国内营建油库、码头和销售网络。

我国成品油出口存在来料加工贸易、进料加工贸易和一般贸易三种形式。2017年起,一般贸易出口配额及出口量超过加工贸易成为成品油出口贸易的主要形式。成品油出口贸易主体仍以国营为主。我国对成品油进口国营贸易取消配额,实行自动进口许可管理。

中国已于2004年底放开了成品油零售市场。SKNetworks最近在沈阳的12个综合加油站投标项目中成功夺标,成为首家在中国当地同时经营加油站和加气站的韩国公司。“我们将在这些加油站建立‘SpeedMate’品牌的汽车服务中心。”据金南炫介绍,目前这一项目已经进入最后的阶段。

从1998年6月和2000年7月开始,国家分别放开了国内原油和成品油统一定价,实行国内油价与国际油价并轨。

成品油市场目前放开了,未实行专营,可以跨县销售。

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内容

1、为严格管理成品油市场,规范经营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本办法依据国务院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和相关法律制定。境内所有成品油批发、零售、仓储经营活动必须遵循相关法规,包括汽油、柴油等特定替代燃料的管理。国家实行成品油经营许可制度,商务部负责法规制定和全国范围内的监督。

2、办法明确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成品油批发、零售、仓储活动的法定要求,实行许可制度。商务部负责起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部门规章并组织实施,对全国成品油市场进行监督。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本辖区内加油站和仓储发展规划,协调监督管理。从事成品油批发、零售和仓储需分别满足特定条件。

3、第一条 为加强成品油市场管理,规范成品油流通秩序,维护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成品油,包括汽油、煤油、柴油、燃料油。第三条 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成品油生产和经营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当遵守本办法。

湖北省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成品油市场管理,规范成品油流通秩序,维护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成品油,包括汽油、煤油、柴油、燃料油。第三条 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成品油生产和经营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当遵守本办法。

为严格管理成品油市场,规范经营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本办法依据国务院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和相关法律制定。境内所有成品油批发、零售、仓储经营活动必须遵循相关法规,包括汽油、柴油等特定替代燃料的管理。国家实行成品油经营许可制度,商务部负责法规制定和全国范围内的监督。

办法明确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成品油批发、零售、仓储活动的法定要求,实行许可制度。商务部负责起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部门规章并组织实施,对全国成品油市场进行监督。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本辖区内加油站和仓储发展规划,协调监督管理。从事成品油批发、零售和仓储需分别满足特定条件。

我国成品油定价机制的演变

随着经济体制转为市场经济,成品油定价方式发生转变。从1998年开始,我国的成品油价格从国家定价开始向市场化转变,其间经历了四个阶段。1998年6月3日,原国家计委出台了《原油成品油价格改革方案》,规定国内原油、成品油价格按照新加坡市场油价相应确定,这标志着成品油定价市场化的开始。

1998年6月3日,原国家计委发布了《原油成品油价格改革方案》,确定了中石油和中石化之间的原油交易结算价格机制。 自2000年6月起,我国开始将国内成品油价格与国际市场价格挂钩,最初仅参考新加坡市场的油价。

我国成品油定价机制共经历了几个阶段:1998年6月3日,原国家计委出台《原油成品油价格改革方案》,规定中石油和中石化两个集团公司之间原油交易结算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价格由原油基准价和贴水两部分构成。

国内成品油定价机制由国家发改委制定,该机制对成品油零售价格进行了规范。以下是关于成品油定价机制的详细介绍:首先,现行成品油定价机制已从允许零售基准价上下浮动改为实行最高零售价格制度,这一改变旨在适当缩小流通环节的差价。最高零售价格是在出厂价的基础上,加上一定的流通环节费用而得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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