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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同石脑油税收政策

接下来为大家讲解视同石脑油税收政策,以及石脑油征税范围涉及的相关信息,愿对你有所帮助。

简述信息一览:

四川专员办进口石脑油消费税先征后返备案审核工作规程审核工作依据...

综上所述,四川专员办进口石脑油消费税先征后返备案审核工作规程的审核依据包括政策性文件、改革通知、管理办法以及违法行为处理条例。这四个关键要素共同构成了审核工作的法律基础与操作框架,确保了审核工作的合法合规性、政策指导性和操作规范性。

在进口石脑油消费税先征后返备案审核工作中,需严格遵循以下步骤:首先,企业需按照规定提交完整的备案资料,包括进口石脑油的数量、种类、来源国等详细信息,并确保所提供的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其次,相关部门需对提交的备案资料进行详细审查,确认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

视同石脑油税收政策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在这一政策下,符合条件的生产企业,只需按要求进行进口石脑油的消费税先征后返备案审核工作,以确保其能够获得相应返税。该工作内容和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确保进口石脑油的申报时间符合政策要求;确认生产出的产品属于政策规定的乙烯或芳烃类产品;进行进口环节消费税的缴纳;以及完成返税申请和审核流程。

企业需遵循“先备案,后申请”的程序,提供相关备案与申请材料,以获取进口石脑油消费税先征后返的资格。备案阶段,企业在规程发布后30日内至四川专员办进行备案,建立石脑油移送使用台账,详细记录进口、国产及自产石脑油数量,以及以进口石脑油为原料生产的乙烯、芳烃类产品数量。

成品油消费税税目下七个子目看似简单明了,实则大有文章

1、成品油消费税税目下的七个子目,实际上包含了对成品油的详细分类与征税标准。每个子目都有明确的定义与适用范围,如汽油、柴油、石脑油等。此外,还有“视同石脑油”征收消费税的规定,旨在确保对石油制品的征税范围覆盖更广,打击逃税行为。

视同石脑油税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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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是为了调节产品结构,引导消费方向,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现行消费税的征收范围主要包括:烟,酒及酒精,鞭炮,焰火,化妆品,成品油,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汽车轮胎,摩托车,小汽车等税目,有的税目还进一步划分若干子目。

税务律师详解:稳定轻烃是否应当按照石脑油征收消费税?

总的来说,稳定轻烃作为原油制品中间环节,通常不应被征消费税,但实践中可能存在争议,企业需要确保自身生产活动符合相关法规要求,以避免不必要的税务负担。

成品油调整税费

1、具体来说,汽油、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的消费税单位税额由每升0.2元调整至每升0元;柴油、航空煤油和燃料油的消费税单位税额则由每升0.1元调整至每升0.8元。

2、二)成品油消费税单位税额安排。汽油消费税单位税额由每升0.2元提高到1元,柴油由每升0.1元提高到0.8元,其它成品油单位税额相应提高。汽、柴油等成品油消费税价内征收,单位税额提高后,现行汽、柴油价格水平不提高。(三)成品油消费税收入的使用。

3、在此次调整之后,汽油的消费税定为12元/升,柴油的消费税为0.94元/升。增值税的税率是17%,这是一笔不小的费用。除此之外,还有以消费税和增值税为基础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附加费,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税率是7%,教育附加费的税率是3%。

4、其次,成品油消费税单位税额进行了调整,汽油税额由每升0.2元提高到1元,柴油由每升0.1元提高到0.8元,其他成品油税额相应提高。税额调整后,现行汽、柴油价格水平保持不变。

外购成品油如何抵扣消费税

1、法律分析:纳税人按照现行政策规定,以外购、进口和委托加工收回汽油、柴油、石脑油、燃料油、润滑油(以下简称应税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成品油,准予从成品油消费税应纳税额中扣除应税油品已纳消费税税款。

2、具体计算公式如下:(一) 外购石脑油:当期准予扣除外购石脑油已纳税款 = 当期准予扣除外购石脑油数量 × 收率 × 单位税额 × 30%。其中,收率 = 当期应税消费品产出量 ÷ 生产当期应税消费品所有原料投入数量 × 100%。

3、符合条件的消费税是可以抵扣的,即: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下列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对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缴纳的消费税税款或者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原料),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税款,准予从应纳消费税税额中抵扣。

4、利用已纳税柴油生产应税特种油品是否可以抵扣已纳的消费税?答案是肯定的。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税率后相关成品油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68号),对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汽油、柴油用于连续生产甲醇汽油、生物柴油,给予从消费税应纳税额中扣除原料已纳的消费税税款。

5、以外购该类货物为原料生产汽油、柴油,如何抵扣已纳的消费税,可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部分成品油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9号)文件第三条规定处理: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石脑油、润滑油、燃料油为原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准予从消费税应纳税额中扣除原料已纳的消费税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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