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 整顿的原则是:确定经营主体资格,规范经营行为,理顺销售渠道,减少流通环节,保护消费者利益,建立和维护成品油流通市场的正常秩序。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成品油”包括汽油、柴油、灯用煤油、航空煤油、石脑油和燃料油。
月20日,一份盖有“重庆市人民***”大红印章的电子红头文件,在重庆能源集团各煤矿微信群及退休人员微信群中传开。 《重庆市人民***关于同意重庆能源集团淘汰煤炭落后产能关闭退出煤矿总体实施方案的批复》正式下发, 宣布了重庆国有煤矿煤炭开***的 历史 终结。
第一条 整顿成品油市场的原则是,确定经营主体资格,规范经营行为,理顺销售渠道,按照国家统一政策、统一价格、统一调拨、统一质量标准的原则,保护生产者和消费者的利益,建立统规范有序的成品油流通市场,维护成品油流通市场的正常秩序。
一)负责起草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安全、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草案,拟订政策规划,制定部门规章,推动建立落实食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地方人民***负总责的机制,建立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根据万宁市人民***《关于印发万宁市信息化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万府[2005]42号)文件精神,为实现数据共享,实现服务窗口单位电子化、网络化办公,提高工作效率,为企业提供高质量的电子商务平台,更好地服务企业。我局加快信息资源的开发步伐,建设了“万宁市商务局网站”,实现网上政务公开。
1、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成品油流通管理,规范成品油经营行为,维护成品油市场秩序,保护成品油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成品油批发、仓储、零售经营活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2、《江苏省成品油流通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江苏省内成品油的生产、销售、储存和运输等各个环节,加强对成品油的监管和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用油安全。该办法严格规范了成品油交易过程中的价格和数量,加强了对成品油储存和运输的监管,提高了成品油的质量和安全可靠性。
3、江苏省石油流通行业协会,简称“石油流通协会”,是一个由全省石油生产、销售、运输、仓储企业及相关单位自愿加入的非营利性行业组织。其业务活动在江苏省经济贸易委员会(主管单位)和江苏省民政厅(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指导下进行监督和管理。
1、第一条 为加强成品油市场管理,规范成品油流通秩序,维护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成品油,包括汽油、煤油、柴油、燃料油。第三条 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成品油生产和经营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当遵守本办法。
2、为严格管理成品油市场,规范经营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本办法依据国务院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和相关法律制定。境内所有成品油批发、零售、仓储经营活动必须遵循相关法规,包括汽油、柴油等特定替代燃料的管理。国家实行成品油经营许可制度,商务部负责法规制定和全国范围内的监督。
3、所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成品油批发、仓储及零售业务的企业,都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并遵循本办法中的规定,以保障市场活动的合法进行。在国家层面,商务部作为主要的监管机构,负责对全国范围内的成品油市场实施统一的监督管理,确保市场的公平和透明。
4、法律依据:《成品油市场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 申请从事成品油批发经营的企业,应当向所在地省级人民***商务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省级人民***商务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将初步审查意见及申请材料上报商务部,由商务部决定是否给予成品油批发经营许可。
5、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成品油流通管理,规范成品油经营行为,维护成品油市场秩序,保护成品油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成品油批发、仓储、零售经营活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成品油市场监督管理,规范成品油经营行为,维护成品油市场秩序,保护成品油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成品油市场管理,规范成品油流通秩序,维护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成品油,包括汽油、煤油、柴油、燃料油。第三条 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成品油生产和经营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当遵守本办法。
为严格管理成品油市场,规范经营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本办法依据国务院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和相关法律制定。境内所有成品油批发、零售、仓储经营活动必须遵循相关法规,包括汽油、柴油等特定替代燃料的管理。国家实行成品油经营许可制度,商务部负责法规制定和全国范围内的监督。
1、使用矿物油农药时,不能与百菌清、克菌丹、甲萘威、有机锡、硫磺等易发生药害的药剂混用。同时高温天气时宜在中午前或傍晚后喷施,冬季时宜在下午喷施。矿物油农药根据其来源、理化性质等差异,分为农用喷淋油级和机油乳油级。
2、矿物油是一种常见的农药,主要通过改变害虫的正常行为来达到控制危害的目的。具体来说,它可以通过物理窒息和影响交配两种方式来减少害虫的数量。物理窒息是矿物油防虫的主要机理之一。当药液(油膜)湿润叶片后,与昆虫的气孔接触,使其脂肪组织膨胀进而封闭气孔,从而导致害虫死亡。
3、鉴于市售矿物油产品成分复杂,农业部于2008年发布第1133号公告,规定生产矿物油农药(单剂和混剂)应选择精炼矿物油,禁止使用普通石化产品。精炼矿物油需符合特定理化指标,如相对正构烷烃碳数差不大于平均碳数在21-24之间、非磺化物含量不少于92%。
关于规范成品油经营行为,以及规范成品油经营行为有哪些的相关信息分享结束,感谢你的耐心阅读,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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