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给大家分享成品油计量管理办法,其中也会对成品油计量风险主要在哪些方面的内容是什么进行解释。
法律分析:《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已经废止。商务部于2020年6月18日商务部第28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的《商务部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中已明确规定废止《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法律依据:《商务部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 第一条 废止《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
《石油价格管理办法》旨在完善我国石油定价机制,适用于所有在国内从事石油生产、批发和零售的企业。 原油价格由企业自行参照国际市场定价,中石化和中石油之间的互供原油价格则依据国内成本与国际进口成本相当的原则协商确定,地方炼厂参照两个集团之间的价格。
正面商务部日前决定废止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以及原油市场管理办法。至此,已经实施了13年的原油、成品油经营许可制度正式退出历史舞台,凭牌照入场的时代宣告结束。详情分析:成品油是指汽油、煤油、柴油及其他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具有相同用途的乙醇汽油和生物柴油等替代燃料。
《成品油市场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申请从事成品油批发经营的企业,应当向所在地省级人民***商务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省级人民***商务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将初步审查意见及申请材料上报商务部,由商务部决定是否给予成品油批发经营许可。就目前的政策来说,这个《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是已经不审批了的。
对运输企业、车站等以自用油的名义,在单位内部设立储油罐、加油机应怎么监管,地方这样的模式较多,因成品油经营资格的准入须符合规划有距离要求,如不监管会给成品油零售市场秩序造成混乱。
根据《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规定,我们各级商务部门是成品油市场监管的主管部门和负责依法对成品油经营活动监督管理,查处各类违法行为。
江苏省成品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22于3月1日正式实施,主要涉及成品油生产、销售、质量监管等方面。其中规定了成品油生产企业和销售单位必须实行信息化管理,并开展质量自查自纠工作。
江苏省成品油价格调整公告2022年第11号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的国内成品油价格调价信息,现将我省汽、柴油最高零售、批发价格公布如下,自2022年6月14日24时起执行。
所有成品油***均须通过增值税***管理新系统中成品油***开具模块开具。(一)成品油***是指销售汽油、柴油、航空煤油、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燃料油等成品油所开具的增值税专用***(以下称“成品油专用***”)和增值税普通***。
年,商务部废止《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至此,成品油不应再属于限制买卖的物品。但并非所有非法经营成品油的行为均不构成犯罪,根据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实行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危险化学品。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加油站油品的质量和计量管理,保证油品质量和计量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维护用户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凡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经营加油站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办法。
关于成品油计量管理办法,以及成品油计量风险主要在哪些方面的相关信息分享结束,感谢你的耐心阅读,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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